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亲友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犯罪主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通常包括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非金融机构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此类行为者。《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亲友如果参与到这类行为中,无论其身份为何,只要达到法定构成要件,同样可以构成本罪。
2. 客观方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里的“公众”不仅限于陌生人,也包括亲友。只要行为人向不特定多数的人(包括亲友在内)募集资金,且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即符合此罪的客观要件。
3. 主观故意:
判断亲友是否构成此罪还需考察主观方面,即行为人是否有明知故犯的心态。亲友如果明知对方从事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仍积极参与并从中牟利,则可推定其具有主观故意。
4. 刑事责任认定:
对于亲友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如经调查核实构成犯罪,将根据他们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所得利益等情况,分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均应平等对待,不得因亲属关系而豁免法律责任。
5. 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
一旦亲友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面临相应的刑罚。同时,受害人(包括亲友在内的公众存款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赔偿损失。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退赔。
综上所述,亲友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若满足该罪的构成要件,即便涉及到亲友关系,也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在此过程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始终得到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