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认定此类犯罪的关键因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 是否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的,都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2.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情况:如果受害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就可以证明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 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量和规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量和规模越大,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就越严重。因此,这也是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重要依据之一。
4. 犯罪者的主观故意:如果犯罪者在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时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比如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者是为了逃避监管,那么就更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5. 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不仅侵害了公众的利益,也对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因此,这也是一种重要的认定依据。
综上所述,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五个方面的因素。同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