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的行为。
一、定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其本质是利用虚构的或者夸大的事实、承诺,诱骗社会公众投资,并获取非法利益。
二、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罚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不仅涉及到刑事责任,也涉及到行政责任。如果金融机构或者个人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除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被处以罚款。罚款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四、法律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众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当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要加大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
五、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众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对于这种行为,应当严厉查处,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加大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