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关于额度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绝对数额来界定是否构成犯罪。刑法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行为性质,二是社会危害程度。
1. 行为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社会危害程度:"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确定。例如,司法解释中指出,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 法律后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仅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还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即使达不到"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标准,但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足以构成扰乱金融秩序,也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4. 其他情节:除了数额外,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非法吸收的资金去向、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对犯罪行为进行综合判断。
5. 时效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自行为终了之日起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诉。如果在此期间内发现,仍需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额度并非单一的数字,而是根据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如果你或他人面临此类指控,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便准确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