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注的问题是:关于江苏扬州某案件中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其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界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定义与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里的“公众存款”指的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的资金。
2. 行为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包括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非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在扬州的案例中,如果涉及到这些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
3. 法律责任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证据要求起诉此类犯罪需要有明确的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的合同、转账记录、宣传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明行为人确实进行了非法吸储活动。
5.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非法吸储者还可能面临受害人的民事索赔,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返还非法所得并赔偿损失。
总结:江苏扬州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需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进行定罪量刑,判断是否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向公众吸收存款并承诺回报。一旦认定,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可能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会根据涉案金额、影响程度等因素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