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金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将尽力提供关于这个案件的相关信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给出详细的法律依据。
1. 事件背景:2018年9月,经侦查机关初步核实,“金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金额达到数千万元,涉案人数众多。
2. 法律分析:
- 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通过散发传单、口头宣传等方式,承诺支付高额回报的方式吸引公众存款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在此案中,嫌疑人向公众承诺支付高息,吸引了大量的公众存款,但并未得到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因此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 案例综述:虽然“金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具体情况尚未公开,但从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来看,嫌疑人使用了非法手段进行公众集资活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4. 结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打击。公众在进行投资时,应提高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我对“金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些看法,如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