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罚金部分,即对于犯此罪的个人或单位,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罚以及具体的罚金额度范围。以下是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从五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的详细解答:
1. 罪名定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或者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2.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这里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单位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4.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以及对于未兑付的集资款的追缴和处置原则。
5. 自首、立功及其他法定减轻情节:如果犯罪分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到罚金的具体数额。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罚金额度,对于自然人来说,最低为2万元,最高为20万元,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对于单位犯罪,罚金按违法所得的一定比例确定,且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同等或更重的处罚。同时,如存在自首、立功等情况,罚金可能会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