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针对您提到的“宝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问题,虽然我无法提供特定地区(如宝应)的实时案例分析,但可以作为一个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对这一罪名进行详细分析,并列举相关的法律依据。
### 1. 罪名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此罪需满足以下要件:
- 非法性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吸收公众存款。
- 公开性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 利诱性通过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吸引存款。
- 社会性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吸收资金。
- 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实际影响。
### 2.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单位犯罪时,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3. 认定标准与量刑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认定标准,以及何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例如,《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有所规定。
###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合法融资的区别
合法融资,如银行贷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是在国家监管下进行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是绕过正规金融渠道,未经批准擅自吸收资金,其本质在于缺乏法定的吸收存款资质和监管。
### 5. 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除了上述刑事处罚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或个人还需承担返还存款本金及合理利息的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参与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金融犯罪之一,旨在保护国家金融秩序和公众财产安全。任何未获授权的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吸收公众存款,都可能触犯此罪。受害者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众也应提高风险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避免成为此类犯罪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