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规定的金融犯罪之一,它主要指的是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1. 指导思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非法获取资金为目的,通过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2.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众的资金安全。
3. 主体要件: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4. 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
5. 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未经批准或者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法律依据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责任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也危害了公众的资金安全。因此,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