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必须是自然人或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吸收公众存款为目的;吸收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且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 刑罚处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刑事责任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此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4. 法律责任的特殊性如果行为人还构成诈骗等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损失,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人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 刑事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严厉,不仅有刑事上的罚款和有期徒刑,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行为人应严格遵守金融法规,避免触犯此类罪行。对于受害者,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