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构成- 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 客观方面:未经批准,擅自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扰乱金融秩序。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存款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即可构成本罪。
- 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而实施。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法律责任- 对于个人,除了刑罚外,还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且金融机构不得录用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对于单位,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外,还可以对公司进行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4. 证据收集- 要证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需要收集借款人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收款凭证等证据,以及金融机构的许可证明或未获许可的证据。
5. 预防与救济- 公众应提高风险意识,谨慎投资,避免将资金投入未经监管机构批准的“高息揽储”活动。
- 如果发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的金融犯罪,涉及主体、行为方式、后果、法律依据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于违法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严惩,同时公众也需提高金融知识,防范此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