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注的问题是:谁可以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以及法律对此有何明确规定。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
1. 主体资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通常是金融机构或者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金融机构这里的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有权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如果这些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超出经营范围或者采用非法手段吸收存款,就可能构成此罪。
3.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除了金融机构,任何未经许可的非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如果擅自向公众吸收存款,同样可能触犯此罪。这包括企业、公司、团体,甚至个人,只要他们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可能成为此罪的主体。
4. 主观故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然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获取资金或者利润。
5. “公众”定义“公众”在这里指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即不限于特定的人群,而是面向广泛的存款人。如果行为人仅向特定的亲友或者特定群体吸收存款,一般不会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既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只要他们非法或变相地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且具有主观故意,就可能触犯此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