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关键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外汇的关系。他可能关心的是,如果犯罪行为涉及到外汇,这是否会影响定罪或量刑,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 犯罪主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此罪。
2. 犯罪客体无论存款是人民币还是外汇,只要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质特征,都属于该罪的客体。外汇作为国际间交易的通用货币,其性质并不影响对犯罪行为的认定。
3. 犯罪事实若犯罪行为中涉及外汇,如吸收的公众资金是以外汇形式存在或转移,这将作为犯罪事实的一部分,可能影响涉案金额的计算,进而影响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了“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实际吸收的资金总额计算”。
4. 法律责任对于涉及外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同样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国际合作如果涉及跨境交易,可能还涉及到国际合作追逃追赃的问题。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可能会通过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等方式,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
总结: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无论是人民币还是外汇,只要满足吸收公众存款且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事实,就构成犯罪。涉及外汇不会改变罪名,但可能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同时,如有跨境因素,可能需要通过国际合作进行追逃追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