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批准或者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通过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包括:
1. 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单位犯本节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 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公开吸收公众资金。
2. 犯罪主体- 个人或单位都可能成为此罪的主体。单位犯罪时,需追究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犯罪证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需要证据证明:吸收的资金数额、对象、方式,以及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法但仍进行吸收的事实。
4. 法律责任-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 刑事诉讼程序- 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法院会根据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若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的金融犯罪,涉及的法律条款严谨,且对社会金融秩序有重大影响。对于此类犯罪,不仅要看行为的具体事实,还要看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如遇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