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也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威胁。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然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二是行为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三是行为人通过发行、销售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是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区分是否具有“公开”、“承诺回报”、“虚构投资项目”等特点,以及其实施的时间长短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