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关注的是福建省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量刑标准,希望得到详细的法律解析,并且关注可能影响量刑的各种因素。作为一名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解答:
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数额认定在福建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情节严重程度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等,都会影响量刑。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自首与退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的,也可酌情从轻处理。
5.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总结在福建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主要取决于涉案金额、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具体的量刑结果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审理后确定。如有法律需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