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似乎是在询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情节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事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数额与次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和涉及人数是量刑的重要因素。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 社会影响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的破坏程度也会影响量刑。如果行为导致大量投资者损失,或者引发金融风险,可能会加重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两款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自首与悔罪如果行为人在被发现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积极退赃如果能积极退还非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会考虑犯罪事实、数额、社会影响、自首悔罪态度以及退赃情况等多个因素,具体刑期由法院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