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分配?
- 发布时间:2024-05-26 00:00:05 浏览量:0
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分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所得如何定性、如何追缴、受害者赔偿顺序、犯罪分子个人财产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1. 非法所得的性质与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非法所得属于违法收入,应予以追缴或没收。具体法律规定见《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 受害者赔偿顺序及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对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收益,依照下列原则清退、返还:
(一)按照集资参与人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案发时的资金价值予以返还;
(二)集资款项应当优先用于返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因此,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受害者的损失应优先得到弥补。
3. 犯罪分子个人财产处理:
如果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与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有关,根据《刑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犯罪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予以没收。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不足以全部偿还的,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
4. 刑事责任认定与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还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规中关于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
综上所述,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分配问题,首先应当依法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然后将追回的资金优先用于受害者损失的弥补;同时,犯罪分子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根据其财产情况负责赔付受害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