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关于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是否会被送达给受害者。这个问题的关注点主要在于刑事诉讼程序中,判决书的送达范围以及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1. 送达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意味着,判决书通常会送达被告人、公诉机关,但并未明确提及受害者。
2. 被害人的知情权虽然法律未直接规定判决书必须送达受害者,但第一百九十六条提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这表明,受害者有知悉判决结果的权利,以决定是否行使上诉权。
3. 法院的通知义务实践中,法院可能会通知受害者或其代理人判决结果,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4. 判决信息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判决书一般会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受害者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判决信息。
5. 民事赔偿部分如果受害者在刑事案件中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判决内容通常会送达受害者,因为这是他们权益实现的重要依据。
总结:非吸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必须直接送达受害者。然而,受害者有权知悉判决结果,以便决定是否上诉或申请抗诉。实践中,法院可能会通知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判决信息。如果涉及民事赔偿,判决书的相关部分会送达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