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的“P2P业务员”可能涉及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个人对个人借贷服务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负责推广借款或投资产品。用户关心的问题是为何这些业务员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简称“非吸”),这主要涉及到业务模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是否违反了相关金融法规等方面。
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法律解析:
1. 业务模式的合法性P2P平台的核心业务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使借款人与出借人直接对接。然而,如果平台实质上从事资金池运作,即吸收公众资金后再放贷,这就构成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承诺保本付息如果P2P业务员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保障或固定回报,这可能被视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往往被认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之一。
3. 虚假宣传或欺诈业务员如果存在虚构投资项目、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欺诈手段,诱骗公众投资,可能构成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 未取得相应金融牌照在中国,开展金融业务需要获得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若P2P平台及其业务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业务,也有可能触犯《刑法》中有关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即“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5. 集资规模和后果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不仅考虑犯罪行为本身,还取决于集资的金额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例如,《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不同金额对应的不同刑罚标准。
总结:P2P业务员被定性为非吸,通常是由于其所服务的平台存在违规操作,如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承诺保本付息、欺诈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这些都违反了中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因此,对于业务员而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