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P2P非吸案中,贷款业务员的收入情况以及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用户可能关心以下几个点:1)业务员的收入来源;2)他们的工作是否涉及非法活动;3)如果涉及非法活动,他们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4)在何种情况下,业务员可以被认为是不知情的受害者;5)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针对这些问题的详细法律分析:
1)收入来源与合法性: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如果P2P平台没有获得相应的金融许可,其贷款业务即涉嫌违法。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的收入可能来源于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提成,这部分收入的合法性存疑,因为它是建立在非法行为之上的。
2)法律责任:
若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利,可能会构成共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业务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刑期会根据参与程度、犯罪金额等因素来判定。
3)不知情的受害者:
如果业务员能够证明自己对公司的非法行为毫不知情,且只履行了正常的工作职责,如单纯地推销产品或服务,并未直接参与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决策或执行过程中,那么他可能是无辜的。但是,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例如内部通信记录、培训材料等,以证明他们并未被告知或理解到公司的非法活动。
4)相关法律规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外,《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也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商业银行。”因此,未经许可的P2P平台从事贷款业务,本身就违反了这一规定。
5)总结:
总的来说,如果P2P平台确实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作为贷款业务员,即使只是执行者,也可能因共同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如果业务员能证明自己对违法行为不知情,且仅从事常规业务,可能会被视为无罪。不过,这样的辩护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持,否则难以成立。在此提醒所有从业者,务必确保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