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即四川的一位非吸业务员被判处了700万元的罚款。这是一个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吸业务员通过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罪名的法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罚款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吸收的资金数额为准。因此,这个700万元的罚款可能是由于该业务员非法吸收了大量的公众存款。
3. 法律适用:这个案例可能会涉及到多个法律条款,包括《刑法》第1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因此,要分析这个案例,需要详细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4. 量刑因素:在考虑量刑时,法官会考虑的因素可能包括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在这个案例中,如果该业务员有明显的恶意或者犯罪后果严重,可能会得到更严厉的惩罚。
5. 判决结果: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我无法提供,因为这需要考虑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包括行为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证据情况、辩护策略等等。一般来说,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样的刑事犯罪,法院通常会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