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判刑后有人告还会去看守所吗?
- 发布时间:2024-05-26 00:00:05 浏览量:0
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如果一个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称“非吸”)被判处刑罚后,在服刑期间或者出狱后,又有人对他提起新的诉讼,他是否需要再次进入看守所。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新的犯罪事实被发现或新的指控提起,即使被告人正在服刑,公安机关仍会依法开展侦查工作。若有必要,嫌疑人会被传唤、拘传甚至逮捕。若法院决定对新案进行审理,且被告人尚在原刑期中,根据实际情况,被告人可能需要从监狱转至看守所接受新的审判。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247条等。
2. 并罚原则若新诉讼成立,并最终判定为有罪,按照我国刑法的并罚原则,需将新判刑与原判刑合并执行。若此时被告人仍在原刑期内,则可能需要重新调整执行场所,包括可能转往看守所等待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3. 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情况如果被告人正处于监外执行(如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状态,而新的指控可能导致监外执行资格被撤销或暂停,那么被告人可能会被收监,即可能需要回到看守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二百六十九条,《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
4. 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新诉讼启动阶段,法院和检察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没有必要继续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此时被告人无需回到看守所。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七条。
5. 审判阶段的特殊安排对于身陷囹圄的被告人涉及新诉讼的情况,个别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出于便利庭审或其他考虑,在不影响诉讼进程的前提下,不将其移送到看守所,例如在原服刑场所内进行庭审。
法律依据:具体操作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部的相关指导意见。
综上所述,针对该问题,答案并不绝对。被告人是否会因为新诉讼而重回看守所,需结合新案件的具体情况、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