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注的问题是:在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作为业务员,需要涉及多少人或者达到什么样的情形才会构成犯罪。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业务员在非吸活动中的角色、行为、影响范围以及法律责任。
1. 行为性质:首先,业务员需明知其从事的活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积极参与并推广。《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数量标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涉及人数的具体门槛。但通常,业务员涉及的人数越多,影响越广泛,可能认定的罪行就越严重。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会根据业务员实际操作的情况,如吸收的金额、涉及的投资者数量等综合判断。
3. 金额规模:除了人数,金额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数额较大”一般指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4. 社会影响:业务员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如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是法院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
5. 角色与责任:业务员如果在非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例如是组织者或领导者,那么其刑事责任可能会更重。反之,如果只是被动执行上级指示,可能责任相对较轻。
综上所述,业务员在非吸案件中是否构成犯罪,并无固定的人数门槛,而是由其行为性质、涉及的金额、社会影响及在犯罪活动中的角色等多个因素共同决定。具体情况需由司法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