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区分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通常是涉及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并关注此类犯罪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认定标准。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犯罪主体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条款并未明确限定为单位犯罪或个人犯罪,实践中,P2P平台作为单位实施非法吸储行为的情形较为常见,同时,平台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构成个人犯罪。
2. 单位犯罪的情况:当P2P平台作为单位实施非法吸储行为时,其决策层、管理层或者具体操作人员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为了单位利益而实施该行为,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3. 个人犯罪的情况:如果P2P平台的经营者、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情节,则可视为个人犯罪。
4. 共同犯罪的认定:若P2P平台内部存在多人共同策划、分工合作实施非法吸储行为,无论单位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的个人都可能因共同犯罪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法律责任的划分:在涉及单位与个人犯罪并存的情况下,按照《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综上所述,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既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具体取决于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对犯罪单位追究刑事责任,又要依法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