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二审什么情况下不开庭?
- 发布时间:2024-05-26 00:00:05 浏览量:0
用户提出的问题关注于在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二审程序中,何种情形下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理解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二审程序开庭与不开庭的规定,尤其是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经济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 1. 法律依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 2. 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如果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且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不涉及新的事实或证据,仅是对法律适用或量刑提出异议,那么二审法院认为不需要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查证事实时,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
### 3. 上诉理由不涉及实质争议
当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如审判程序违法,或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有不同意见,而不涉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错误或遗漏重要证据时,二审法院可能会认为无需开庭,直接通过书面审查材料作出判决。
### 4. 被告人认罪认罚且未反悔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如果被告人在一审阶段已经自愿认罪认罚,且在二审期间没有提出新的证据证明无罪或罪轻,或者没有合理理由推翻原认罪认罚协议,二审法院通常会认为没有必要再次开庭审理。
### 5. 检察院未抗诉且被告人单独上诉
如果只是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而检察机关没有提出抗诉,且上诉内容不涉及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新事实或新证据,二审法院在综合考虑全案材料后,可以决定不开庭直接作出裁判。
### 总结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二审程序中,是否开庭审理主要取决于上诉理由的实质内容、一审判决的稳固程度以及是否有新的事实或证据需要查证。除非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开庭的情形,如存在重大事实争议、死刑判决或检察院抗诉等,否则,基于提高司法效率和维护判决稳定性考虑,二审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这一决定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