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中,作为非吸收存款方且担任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用户关注的重点可能包括:这种角色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具体触犯了哪些罪名,面临的刑罚是什么,以及如何进行辩护或减轻处罚。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共同犯罪与主从犯在刑法理论上,共同犯罪中的非主导者通常被视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如果该分公司负责人明知公司行为违法,仍积极参与并执行,那么他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从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单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的规定处罚。”
4. 辩护策略律师可能会尝试证明当事人并不完全了解公司的违法行为,或者其职责仅限于日常管理而非决策,以争取从轻处理。此外,积极退赃、配合调查也是可能的辩护点。
5. 自首与立功如果从犯能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结:作为P2P分公司的负责人,如果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将取决于个人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及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有需要,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