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P2P公司已经进行本金和利息的兑付后,是否还会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用户主要关注的是法律对于此类情况的具体规定以及判定标准。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对这个问题的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2. 行为完成与后果即使P2P公司已经完成了对用户的本金和利息的兑付,其在之前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在于,公司在未获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是否进行了吸收公众资金并承诺回报的行为。
3. 犯罪构成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需要满足四个要素:一是主体为一般主体;二是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三是客观上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机构、散发传单等公开方式;四是具有非法性,即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如果这四点都满足,那么无论是否已兑付,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4. 后续处理与法律责任如果公司确实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使已经兑付,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5. 投资者权益保护即便公司已经兑付,但若发现其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投资者仍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政府也会对涉及的平台进行调查,以维护市场秩序。
总结:
虽然P2P公司已经对用户进行了本金和利息的兑付,但如果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从事了吸收公众存款并承诺回报的行为,仍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并不因兑付而改变其过去的违法行为,且公司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投资者也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利益,参与监督市场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