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关键点:
1. P2P公司的“非吸”行为: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通常指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2. 离职员工是否应承担责任:用户关心的是,如果一名员工已经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公司离职,他们是否还会因为过去的雇佣关系而受到法律追责。
3. 传唤程序的合法性:用户可能对执法机构是否有权传唤已离职的员工以及这种做法的合法性有所疑问。
4. 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用户可能想知道,如果离职员工被认定有罪,可能会面临何种法律责任,比如罚款、刑事处罚等。
5. 法律保护措施:用户可能希望了解,作为离职员工,他们有哪些法律手段可以保护自己免受不公正的指控或处罚。
基于以上理解,以下是针对这些问题的法律分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即使员工已经离职,如果他们在职期间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理论上仍然可能被视为犯罪主体的一部分。
2. 传唤程序的合法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因此,执法机构有权传唤离职员工接受调查,只要符合法定程序。
3. 责任与刑罚:
如果离职员工被证实确实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且主观上有故意,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法律保护措施:
员工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可能使自己陷入困境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同时,他们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并在传唤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
5. 总结:
已离职的P2P公司员工并非自动免除其在职期间可能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责任。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看他们在职期间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以及他们的主观认知等因素。在面对传唤时,员工需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尊重,如有疑虑,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请注意,以上分析并不构成具体的法律建议,实际情况需要根据详细的案情和法律规定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