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注的问题焦点包括:1) P2P非吸业务员的责任认定;2) 300万涉及的金额在刑法中的量刑标准;3) 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和处罚;4) 是否存在从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5) 可能的辩护策略。
1. 责任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P2P平台业务员如果明知公司行为违法,仍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利益,可能被视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
2. 量刑标准: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通常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一般认为超过100万元即可视为数额巨大。
3.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从轻或加重情节:
业务员是否主动退赃、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都可能影响量刑。例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辩护策略:
辩护律师可能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证明业务员不知情或被误导,质疑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强调业务员的从犯地位,以及寻找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总结:
P2P非吸业务员如果涉及300万的金额,按照刑法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会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从轻情节等因素。辩护策略需结合实际情况,可能包括证明业务员的无知或被动参与,以及寻求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