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P2P(Person-to-Person)公司原有客户的资金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简称“非吸”)。用户关注的重点在于界定在P2P平台运营期间,通过该平台进行投资的用户,其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如何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作为一个资深的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
1. 定义与适用范围: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或者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刑法》第17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P2P公司的合法性:如果P2P公司在经营初期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或银保监会等有权部门的批准,其原有的客户参与平台交易,理论上并不构成非吸。但如果公司在没有获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运营,则可能触犯相关法规。
3. 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个关键要素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果P2P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于特定群体(如公司内部员工、特定会员),则不属于不特定对象。若面向社会广泛推广,吸引大量未知的投资者,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 返本付息承诺:P2P公司如果对投资者承诺固定回报或者变相承诺高收益,这可能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如果公司只是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不对投资回报做任何保证,那么原客户的投资行为可能就不构成非吸。
5. 案件具体事实:每个案件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例如,P2P公司是否存在欺诈、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利用虚假项目吸引投资者等行为,这些都会影响到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定。
总结:对于P2P公司原有客户的资金行为是否构成非吸,主要取决于公司是否获得了合法运营许可,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有承诺返本付息,以及是否存在欺诈等行为。如果满足上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条件,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是,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必须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做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