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即使已经完成兑付,是否还会面临刑事责任的问题。他关注的重点在于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标准,以及完成兑付是否能作为减轻或免除刑罚的因素。
一、法律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无论兑付与否,只要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犯罪形态不影响定罪:
完成兑付并不改变犯罪行为已完成的事实,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已发生并构成犯罪。在刑法上,犯罪形态分为预备、未遂、既遂,但这些并不会影响定罪,只是可能影响量刑。
三、量刑考虑因素:
虽然兑付可能会被视为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金额、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刑罚。
四、追缴及退赔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依法应当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五、从宽处理的可能性: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还非法所得,且没有再犯的可能性,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兑付就能完全豁免刑事责任。
总结:即使P2P网络借贷平台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兑付,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依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金额、情节、社会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来决定具体刑罚。因此,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合法经营始终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