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可能是在询问,如果一个案件已经进入了法院程序,是否还需要由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简称“经侦”)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这是一个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与法院职责分工的问题。
1. 法律程序划分:在中国,刑事诉讼通常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经侦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行为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一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的工作主要转交给人民检察院,法院则负责审理。因此,如果案件已进入法院,经侦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参与。
2. 证据收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经侦部门的调查工作在案件提交给法院前就已经完成。
3. 法院审理权限:法院的审理主要是依据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刑等问题进行判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 司法独立原则: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侦查机关的干预。即使案件已经进入法院,经侦部门也不能随意介入法院的审理过程。
5. 职能分工明确:这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避免重复调查。经侦部门和法院各有其法定职责,不能越权行事。
总结: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法院程序,经侦部门通常不会再进行新的调查,法院会根据起诉书和既有的侦查材料进行审理。但是,如果法院发现有新的证据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情况,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但这不属于经侦部门的常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