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下简称“非吸”),但公安机关却以合同诈骗罪进行立案的原因。用户希望了解这背后的法律逻辑以及相关法规依据。以下是基于资深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犯罪行为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合同诈骗虽然都涉及资金的筹集,但本质不同。非吸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而合同诈骗则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签订并履行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如果分公司的行为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成分,可能被定性为合同诈骗。
2. 证据指向公安机关在初步调查中,可能发现分公司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使用了虚假信息或者隐瞒关键事实,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定。这种情况下,即使有还本付息的承诺,也可能被视为合同诈骗。
3. 受害者权益保护合同诈骗罪对受害者的权益保护更直接,因为其强调的是在合同关系中的欺诈行为。如果警方认为这样更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选择以合同诈骗罪进行立案。
4. 刑事追诉效果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同诈骗罪可能更容易达到刑事责任追究的效果,例如追缴赃款、罚款等,这对于打击犯罪和挽回损失更有利。
5.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分公司的行为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以合同诈骗罪立案是有法可依的。
总结:分公司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可能是由于其在筹集资金时采用了欺诈手段,且这一行为更适合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或更有利于保护受害者权益、实现刑事追诉效果。具体原因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配合调查,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