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P2P分公司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担任副总经理的角色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他希望了解具体的判决情况,包括可能的刑罚、量刑因素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主犯与从犯:副总经理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可能会被视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能够证明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起决定性作用,则可能被认定为主犯,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反之,若能证明其在犯罪活动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按照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自首与立功:如果副总经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还能提供重要线索,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情节轻重: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犯罪金额、人数、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可能会加重处罚。反之,如果情节较轻,且积极退赃、赔偿受害者损失,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
5. 其他相关法律:除了上述刑法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此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细化,如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具体数额和情节做了明确说明,这些都是法官在判决时需要参考的因素。
总结:P2P分公司非吸副总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其在犯罪中的角色定位、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是否自首及是否有立功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可能会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可能并处罚金。具体情况需由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