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情况下,出借人是否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债务。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如果借款人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与出借人间的借贷合同可能因违反了金融管理秩序而被判定为无效。
2. 责任承担即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关于还款的约定仍然可以作为出借人主张权利的依据。
3. 权益保护在借款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 执行程序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出借人的请求,但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可以申请执行借款人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若借款人的资产已被公安或司法机关冻结,可能会影响执行进度。
5. 民事诉讼时间限制出借人需注意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总结:虽然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出借人仍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主张合同中关于还款的条款。但由于借款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和资产的可执行性,因此,建议尽快采取行动,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