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于对“非吸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刑法中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他可能关心以下几点: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 如何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 对于犯罪数额和情节的认定有何具体标准?
4. 对于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处理方式有何区别?
5. 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定义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数额与情节
同上司法解释第三条、第四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数额较大(个人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
2. 影响恶劣;
3. 其他严重情节。
四、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对于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第六款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的规定处罚。
五、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多次反复进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
2. 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
3.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涉及多个因素,如构成要件、行为性质、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做出裁决。同时,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