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点:一是“非吸案”中的“实控人”是否有权指示员工做假账;二是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和可能的后果。用户关注的焦点是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
1.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公司、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犯前款罪,导致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职务犯罪实控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如果指示员工做假账,这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具体要看其目的和手段。
3. 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证券欺诈如果非吸案涉及上市公司,实控人指示做假账的行为可能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证券欺诈行为,将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市场禁入等。
5. 刑事责任如前所述,如果该行为影响到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或者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实控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总结:实控人指示员工做假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刑事追责,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公司内部还是外部,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