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点在于非吸收借款中,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他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共同借款人需要承担责任,以及他们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1. 合同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这意味着如果共同借款人是作为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他们才需承担还款责任。
2. 连带责任如《民法典》第686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共同借款人是连带责任人,那么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他们追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3. 共同债务若借款人之间明确约定了债务份额或者法院判决确认了各自应承担的比例,则按照约定或判决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视为连带债务,即每个借款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
4. 撤销权如果共同借款人证明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等合理用途,可能可以主张撤销借款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这需要具体案件的具体证据支持。
5. 破产保护如果共同借款人之一宣告破产,其他未破产的借款人仍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债权时,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分配。
总结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可能是有限的责任(如一般保证),也可能是无限的连带责任。此外,他们还可能面临撤销权的风险,且在其他借款人破产时,仍有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在签署任何借款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