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的是个人之间进行高息借款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简称“非吸”)。他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私人间的借贷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并且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针对这个问题的五个关键点进行详细的分析:
1. 定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此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公开性、不特定性和吸收资金的目的。
2. 对象:如果借款仅限于亲友或少数特定的人群,那么这通常不会被认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有当借款人向广泛的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时,才可能构成非吸。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虽未经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但只要向30人以上吸收资金就可能被认定为“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 目的:如果借款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经营或投资,而非以高额利息吸引他人存款并从中获利,那么也不容易构成非吸。但如果借款人的主要动机是通过支付高息来获取利润,那么可能会被视作非法集资活动的一部分。
4. 利息:高息本身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如果高息成为了吸引公众投资的主要手段,且没有实际的经营项目或盈利能力作为支撑,那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目的的欺诈行为。
5. 法律后果:若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总结:私人之间的高息借款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除非满足上述提到的几个关键条件:公开性、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的目的、高息作为吸引手段以及缺乏实际的经营能力。如果您的情况符合这些条件,可能存在触犯非吸的风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