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代销P2P公司产品”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简称“非吸”)。用户主要关注的是在何种情况下,个人或机构通过销售P2P产品可能会触犯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以下是针对这个问题,从五个方面的详细法律解析:
1. 定义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或者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主体资格关键在于代销者是否有合法的金融业务许可。如果代销公司或个人没有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就从事P2P产品的销售,那么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 对象范围如果销售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不特定人群,即任何有意购买的人都可以成为客户,那么这将符合“公众”的特征,从而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 承诺回报如果在销售过程中,代销方承诺了固定的本金返还和利息支付,这可能被视为一种“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这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
5. 扰乱市场秩序如果这种销售活动导致了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例如引发大量投资者的资金风险,或者对正规金融机构造成不公平竞争,也可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总结代销P2P公司产品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具体分析代销者的资质、销售对象、宣传承诺以及对市场的影响等多个因素。如果有证据表明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那么有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相关企业或个人在进行此类活动时,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确保业务合规。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