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非吸理财师退佣的情况,尤其是佣金是否应退还给客户。用户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核心点:
1. 什么是非吸理财师?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理财师的佣金有何关系?
3. 法律规定中关于佣金退还的规定是什么?
4. 在非法活动中的佣金归属权问题;
5.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处理此类纠纷?
以下是针对这些问题的法律解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理财师佣金的来源理财师的佣金通常来源于客户的理财投资收益或由金融机构支付,如果这些收益或佣金来源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它们可能被视为犯罪所得的一部分。
3. 法律规定《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意味着,如果理财师的佣金源自非法活动,那么理论上应当被追缴,并可能需要退还给受害者。
4. 佣金归属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如果理财服务合同因涉及非法活动而无效,佣金应退还给原支付者,即客户。
5. 纠纷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此类问题,首先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调查确认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可能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理财师或相关机构退还佣金。
总结:非吸理财师的佣金如果源于非法活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应当被追缴并退还给客户。具体执行过程需遵循刑事和民事程序,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