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关注点在于“非吸案件”中,为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仍在工作,其工资还会被退回。这个问题涉及的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财产处置问题,尤其是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的财物追缴和返还规定。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法律解析:
1.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对其行为负责,包括对因其违法行为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进行追缴。
2. 追缴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这表明,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首要任务是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的损失得到补偿。
3. 财产保全与冻结: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工资等收入可能属于非法所得,法院可能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其工资账户冻结,防止资金转移,以备后续的赔偿和追缴。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嫌疑人还在工作,其工资也可能作为赔偿的一部分,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5. 量刑情节:在判决过程中,是否退还工资也可能是法官考虑的一个量刑情节。积极退还违法所得,通常被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可能会影响量刑结果,比如减轻处罚或缓刑。
总结: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职期间的工资可能被追缴并退还给受害者,这是基于保障受害者权益、惩罚犯罪以及教育警示的原则。同时,工资的追缴也会受到法律规定程序的影响,如财产保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量刑考虑等。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旨在维护社会公正,平衡各方利益,并对犯罪行为产生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