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关于在处理非吸案件中,请律师的一般工作流程,尤其是律师与被告人的会面次数。用户可能关心的是,律师能提供多少次服务,这些会面会对案件产生何种影响,以及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下是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初步咨询:在聘请阶段,律师可能会与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了解案情细节,讨论辩护策略,并确定委托关系。这是免费或包含在律师费中的服务。
2. 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此时,律师有权至少会见一次嫌疑人,了解其基本状况和初步意见。
3.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接到检察院通知后,有权查阅案卷材料,与被告人见面并了解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4. 审判阶段:在法院开庭前,律师有权多次与被告人会面,准备辩护材料。庭审过程中,律师还可以为被告人辩护,质证,发表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5. 上诉及执行阶段:如果被告人或检察官对判决不服,进入上诉程序,律师依然可以在各个阶段与被告人会面,准备上诉材料。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阶段,如涉及财产处置等,律师可能还需要与被告人会面讨论相关事宜。
总结:律师在非吸案件中的会面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固定的次数,主要取决于案件进展、律师的工作计划以及与被告人的沟通需求。律师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法律援助。因此,会面的次数应当灵活,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