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涉及“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如何被处理。他可能关心的点包括:处罚的严重性、法律责任、量刑标准、法律程序以及赔偿责任。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答:
1. 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主犯与从犯的区分
- 在涉众型非吸案件中,高管作为组织者或领导者,通常会被视为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指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 量刑考虑因素-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涉案金额、涉及人数、社会影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4. 民事赔偿责任
- 高管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 追缴和退赔-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总结:涉众型非吸案件中的高管,作为主犯,不仅要面临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而且可能需要承担因犯罪行为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在量刑时会参考多种因素,且会依法追缴和退赔犯罪所得。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涉足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