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中提到的“非吸亲友”,可能是在询问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亲友”范围是如何界定的。用户的关注点在于理解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中涉及的“亲友”的具体定义,以及这是否意味着亲朋好友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也会受到法律约束。
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来解答这个问题:
1.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是社会不特定对象。如果明知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而为其提供帮助,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这里的“社会不特定对象”通常并不包括亲友。
2. 亲友范围亲友一般指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亲友被明确告知款项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明知对方正在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他们也可能成为共犯。
3. 主观认知判断是否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向公众募集资金的故意,以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诱使他人投资的行为。如果是正常的亲友间的借贷,且没有欺诈成分,通常不会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 金额与次数虽然亲友间的资金往来通常不受限制,但如果频繁的大额借款,或者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可能会引起司法机关的关注,因为这可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种表现形式。
5. 法律责任若亲友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例如介绍、宣传、组织等,即使其本身也是受害者,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帮助亲友处理财务事务时,需要确保行为的合法性。
总结: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非吸亲友”主要指那些未参与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且不知情的亲友。然而,如果亲友明知对方的行为违法,仍提供帮助,他们可能面临法律后果。正常亲友间的借贷,只要不存在欺诈和误导,通常不会受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指控。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在任何金融交易中都保持警惕并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