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在“非吸员工投资金额是否应被扣除”这一主题上。他可能关心的是自己或他人作为公司内部员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后,其个人投资的资金是否会被司法机关追缴或者扣除,以及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分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
2. 犯罪所得的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意味着,如果员工的投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一部分,其投资金额可能会被视为违法所得,从而被追缴。
3. 员工责任区分对于非吸员工,法律会根据他们的主观认知、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进行区分对待。若员工不知情且未从中获得不当利益,可能只承担行政责任或轻微刑事责任,投资金额可能不会被全部追缴。但若明知违法而积极参与,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有可能追缴全部或部分投资款。
4.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同时,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及责任人赔偿损失。因此,即使员工的投资金额被追缴,也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民事赔偿责任。
5. 自首与退赃情节如员工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减轻或从轻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退赃的,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酌情考虑。
总结:非吸员工的投资金额是否会被扣除,主要取决于该员工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其主观认知、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在法律框架下,违法所得通常会被追缴,但如果员工能够证明自己无辜或者有从轻、减轻的情节,扣除的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结合个案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