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关注的焦点是P2P平台为何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以及这一认定背后的法律依据。他可能想知道这种行为的具体定义,P2P平台的操作模式如何违反了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
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义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这包括个人和单位,不仅限于金融机构。
2. P2P平台的操作模式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关系P2P平台通常作为中介,连接借款人和投资者,允许投资者直接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然而,一些P2P平台在运营过程中,通过承诺固定收益、保本保息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实质上构成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由于没有获得银监会的许可,这种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3. 非法性:未获监管机构许可《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P2P平台不是持牌的金融机构,其经营存款业务缺乏合法依据。
4. 公众性:面向不特定对象P2P平台往往通过互联网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大众的投资,符合“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特点。这一点使得其活动具有潜在的社会风险。
5. 承诺回报:违反市场规则许多P2P平台承诺一定的投资回报率,这实际上是一种金融产品销售,而非纯粹的信息匹配服务。根据相关法规,此类承诺只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做出。
综上所述,P2P平台如果没有获得银监部门的许可,却以承诺回报的方式吸引公众投资,其操作模式与我国《刑法》和《商业银行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相吻合,因此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平台无法按时偿还投资者的资金,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也是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严格规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