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员工选择离职或“跑路”,他们是否能够逃避法律责任。用户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影响因素。
作为一名资深的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答:
1. 职责与知情程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如果员工对公司的非法行为知情,并且参与了组织、策划、实施等活动,无论其职位高低,都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即使离职或离开公司,也不能逃避刑事责任。
2. 职务与参与度不同职务的员工对于公司运营的了解程度不同。高层管理人员由于掌握更多的决策权和信息,可能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而普通员工如果只是执行上级命令,不知情或未积极参与,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量刑会相对较轻。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逃避责任。
3. 主动配合调查如果员工在得知公司违法行为后,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关键线索,有助于案件侦破,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4. 退赃及赔偿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员工能退还所获利益,并尽力赔偿受害者损失,可能会影响量刑。
5. 自首情节如果员工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员工已经离职或“跑路”后自首,虽然增加了难度,但仍然有机会争取从宽处理。
总结:公司员工是否能逃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责任,取决于他们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主观认知以及事后表现。即使离职或“跑路”,只要犯罪事实存在,依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最好的策略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寻求法律援助,以期得到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