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果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在案发后退还了所涉款项,是否可以据此申请撤销案件。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刑事责任的成立条件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即使退还了款项,如果已经构成犯罪事实,且满足刑法规定的定罪条件,仍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 积极退赃与量刑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退赃、赔偿损失,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但退款本身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撤销案件,只是可能在判决时对其从轻处罚。
3. 刑事谅解与案件处理如果退还的钱款已经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但并不能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撤销。除非根据具体情况,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追诉或法院认为不应判处刑罚。
4. 撤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然而,退还钱款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自动满足上述撤案条件。
5. 检察院审查起诉权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是否提起公诉做出决定。在此阶段,尽管退还了钱款,但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仍有可能决定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非吸老板退还涉案款项虽然有助于减轻其法律责任,但并不能确保案件会被撤销。只有当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符合法定的撤案条件时,才有可能撤销案件。最终是否撤销案件还需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决定。